关于“晋城市城区洞头水电站工程”
竣工环保验收调试的公示(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公司对本工程配套建设的生产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现将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晋城市城区洞头水电站工程
建设单位:晋城市城区弘达昌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晋城市城区钟家庄办事处洞头村下游500m白水河干流右岸
调试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8月20日
联系人:佳佳
联系电话:1359331330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评论方式或电话反馈!
晋城市城区弘达昌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