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城市城区洞头水电站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首次公示
晋城市城区弘达昌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的“晋城市城区洞头水电站工程”位于晋城市城区钟家庄办事处洞头村下游500m白水河干流上,是一座利用晋城市城市生活污水发电的低坝引水无调蓄溢流电站。2007年11月12日,晋城市城区环境保护局以城环函〔2007〕16号文出具了关于《晋城市城区洞头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0年5月完成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建设运行。根据2022年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洞头水电站清理整改类型事宜的批复以及晋水农水【2024】5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小水电审批手续的通知》,洞头水电站属于整改类水电站,需要完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2017】4号)文件要求,现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首次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晋城市城区弘达昌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