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西伟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山西伟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硅基新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式如下,按照验收要求,验收报告编制完成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因此确定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23日。
监测报告:山西伟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硅基新材料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报告表:山西伟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硅基新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专家意见:山西伟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硅基新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