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巴公工业园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参照山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 污染影响类》(DB14/T 2964-2024)要求,结合山西永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环境影响特点,编制完成《山西永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450冷轧薄板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本)。
一、山西永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晋城市组织召开了《山西永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450冷轧薄板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现已按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对后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现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公示。
二、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全文、专家意见及公众查阅纸质版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NOl6NgBRHsJKeoPQyEn3w
提取码: mvm9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现场索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山西永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丹丹
联系电话:15364766689
邮箱:944695644@qq.com
通讯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巴公镇东郜村村西100米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山西永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