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高都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期)位于泽州县高都镇大南社村南侧,2021年2月22日,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泽行环审【2021】014号对《泽州县高都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因项目主体无法确认,2025年6月,泽州县高都镇人民政府对本项目转让事项进行了资产评估,后确定责任主体为泽州县清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接手后对项目环保手续进行了梳理(未申领排污许可证、未验收),根据相关规定走完流程后,申领排污许可证和验收工作同步进行。
2025年6月1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成,进入环保验收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2017】4号)文件要求,现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首次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联系人: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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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清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