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清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泽州县大阳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3000m³/d)工程项目位于泽州县大阳镇镇区东1km处,2017年3月22号,原泽州县环保局以泽环审[2017]018号文出具了关于《泽州县大阳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3000m³/d)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为了治理黑臭水体,本项目2018年1月建设完成后就投入了运行(对环境为正效益),因项目主体无法确认,一直未申领排污许可证。2024年5月,泽州县大阳镇人民政府对本项目转让事项进行了资产评估,后确定责任主体为泽州县清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接手后对项目环保手续进行了梳理(未申领排污许可证、未验收),根据相关规定走完流程后,申领排污许可证和验收工作同步进行。待排污许可证办理完成后进行补充公示;现进入环保验收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2017】4号)文件要求,现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首次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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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清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